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为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杜绝安全隐患,按照中省市关于应急值守工作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政府系统应急值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值班工作。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值班、干部24小时值守、电话响三声必须接听等制度,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尤其要加强夜间值守,确保带班和值班人员“双在岗”,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确保值守工作规范有序、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综合协调快捷高效。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镇办、各部门要对应急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要将各级值班电话及本单位值班安排表张贴在值班室醒目位置,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第一时间传递。要认真做好当班期间事项梳理、信息汇总及值班记录填写工作,客观详实留存第一手资料。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并按照先报事后报情的原则和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的要求,做到报告事项要素完整、重点突出、数据翔实、文字精炼。
三、重视灾情处置工作。要切实加强防汛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应急处置,重点加强对暴雨、秋淋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雨情、汛情、灾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协调处置快捷高效。要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相关责任人要在岗在位、靠前指挥,尤其要夯实滑坡体、尾矿库、泥石流等重点部位的包抓、监测责任,切实把防汛责任和应急措施落到实处。对出现的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尽力把灾害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镇办、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值带班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县应急办将对各单位值带班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和电话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无人值守、脱岗、通讯不畅以及值班日志记录遗漏、敷衍搪塞等现象和行为进行实时通报;对因值班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要严格实行问责追究。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